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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685 證券簡稱:中山公用 公告編號:2017-017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概述
1、公司預計2017年與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中法水務”)的日常關聯交易在總金額不超過10,000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進行。此次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與中法水務進行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向關聯人提供勞務等交易。公司2016年度與中法水務日常交易實際發生額為9,209.61萬元,中法水務從2012年11月16日起,成為公司的關聯法人。
2、公司預計2017年與中山市大豐自來水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大豐水務”)的日常關聯交易在總金額不超過10,000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進行。此次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與大豐水務進行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向關聯人提供勞務等交易。公司2016年度與大豐水務日常交易實際發生額為8,424.95萬元,大豐水務從2012年11月16日起,成為公司的關聯法人。
3、公司預計2017年與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文簡稱“中匯集團”)的日常關聯交易在總金額不超過330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進行。此次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與中匯集團進行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承包市場及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等交易。公司2016年度與中匯集團日常交易實際發生額為402.17萬元,中匯集團為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系公司的關聯法人。
4、公司預計2017年與中山岐江河環境治理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岐江河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在總金額不超過1,120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進行。此次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與岐江河公司進行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向關聯人提供勞務及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等交易。公司2016年度與岐江河公司日常交易實際發生額為312.94萬元,岐江河公司為中匯集團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系公司的關聯法人。
5、公司預計2017年與中山市民東有機廢物處理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民東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在總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進行。此次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與民東公司進行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公司2016年度與民東公司日常交易實際發生額為798.32萬元,民東公司為為中匯集團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系公司的關聯法人。
6、公司預計2017年與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口岸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在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進行。此次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與口岸公司進行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公司2016年度與口岸公司日常交易實際發生額為278.03萬元,口岸公司為中匯集團間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系公司的關聯法人。
7、公司預計2017年與廣東名城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名城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在總金額不超過120萬元人民幣的范圍內進行。此次預計的關聯交易事項系與名城公司進行的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等交易。公司2016年度與名城公司日常交易實際發生額為76.20萬元,名城公司為中匯集團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系公司的關聯法人。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17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關聯董事何銳駒、陸奕燎、劉雪濤、何清均回避表決,以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上述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認可意見及對上述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該關聯交易議案不需要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類別和金額
2017年年度預計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的內容詳見下表:
單位:萬元
關聯交易 類別 | 關聯人 |
關聯交易 內容
|
關聯交易定價原則 | 合同簽訂金額或預計金額 | 截至披露日已發生金額 | 上年發生 金額 |
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 | 中法水務 | 采購原材料 | 參考市場價格 | 9,910.00 | 1,950.96 | 9,125.08 |
大豐水務 | 采購原材料 | 參考市場價格 | 9,910.00 | 1,932.23 | 8,328.73 | |
民東公司 | 污泥處理費 | 參考市場價格 | 1,000.00 | 251.05 | 798.32 | |
小計 | - | - | 20,820.00 | 4,134.24 | 18,252.13 | |
向關聯人提供勞務 | 中法水務 | 收取管理費用及安裝設計費 | 參考市場價格 | 90 | - | 80.01 |
大豐水務 | 收取管理費用及安裝設計費 | 參考市場價格 | 90 | - | 90.59 | |
岐江河公司 | 工程施工 | 參考市場價格 | 1,100.00 | 4.21 | 297.27 | |
小計 | - | - | 1,280.00 | 4.21 | 548.49 | |
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 | 中匯集團 | 管理費 | 參考市場價格 | 90 | - | 73.75 |
名城公司 | 保潔服務 | 參考市場價格 | 120 | 5.09 | 76.20 | |
小計 | - | - | 210 | 5.09 | 149.95 | |
承包市場 | 中匯集團 | 承包市場 | 參考市場價格 | 90 | - | 80.85 |
小計 | - | - | 90 | - | 80.85 | |
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 | 中匯集團 | 房屋出租 | 參考市場價格 | 150 | 26.54 | 145.36 |
岐江河公司 | 房屋出租 | 參考市場價格 | 20 | 3.91 | 15.67 | |
口岸公司 | 房屋出租 | 參考市場價格 | 300 | 90.69 | 278.03 | |
小計 | - | - | 470 | 121.14 | 439.06 |
(三)上一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情況
單位:萬元
關聯交易類別 | 關聯人 | 關聯交易內容 | 實際發生 金額 | 預計金額 |
實際發生額占同類業務比例(%) | 實際發生額與預計金額差異(%)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 | 中法水務 | 采購原材料 | 9,125.08 | 10,910.00 | 18.99 | -16.36 | 公告編號:2016-022 |
大豐水務 | 采購原材料 | 8,328.73 | 10,910.00 | 17.34 | -23.66 | 公告編號:2016-022 | |
民東公司 | 污泥處理費 | 798.32 | - | - | - | - | |
小計 | 18,252.13 | 21,820.00 | 50.00 | -16.35 | - | ||
向關聯人銷售產品、商品 | 中法水務 | 銷售產品、商品 | 4.52 | - | 0.34 | - | - |
大豐水務 | 銷售產品、商品 | 5.63 | - | 0.42 | - | - | |
中匯集團 | 銷售產品、商品 | 21.16 | - | 1.58 | - | - | |
小計 | 31.31 | - | 2.34 | - | - | ||
向關聯人提供勞務 | 中法水務 | 收取管理費用及安裝設計費 | 80.01 | 90.00 | 0.45 | -11.10 | 公告編號:2016-022 |
大豐水務 | 收取管理費用及安裝設計費 | 90.59 | 90.00 | 0.51 | 0.66 | 公告編號:2016-022 | |
岐江河公司 | 工程施工 | 297.27 | 2,000.00 | 1.71 | -85.14 | 公告編號:2016-046 | |
中匯集團 | 工程施工 | 59.46 | 200 | 0.34 | -70.27 | 公告編號:2016-046 | |
小計 | - | 527.33 | 2,380 | 3.03 | -77.84 | - | |
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 | 中匯集團 | 管理費 | 73.75 | 100 | 3.73 | -26.25 | 公告編號:2016-046 |
名城公司 | 保潔服務 | 76.2 | - | 3.86 | - | - | |
小計 | - | 149.95 | 100 | 7.59 | 49.95 | - | |
承包市場 | 中匯集團 | 承包市場 | 80.85 | 90 | 0.46 | -10.17 | 公告編號:2016-046 |
小計 | - | 80.85 | 90 | 0.46 | -10.17 | - | |
向關聯人償還貸款利息 | 中匯集團 | 利息支出 | 21.59 | 70 | 0.17 | -69.16 | 公告編號:2016-046 |
小計 | - | 21.59 | 70 | 0.17 | -69.16 | - | |
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 | 中匯集團 | 房屋出租 | 145.36 | 150 | 0.83 | -3.09 | 公告編號:2016-046 |
岐江河公司 | 房屋出租 | 15.67 | 16 | 0.09 | -2.06 | 公告編號:2016-046 | |
口岸公司 | 房屋出租 | 278.03 | - | 1.6 | - | - | |
小計 | - | 439.06 | 166 | 2.52 | 164.49 | - | |
公司董事會對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情況與預計存在較大差異的說明(如適用) |
無。 | ||||||
公司獨立董事對日常關聯交易實際發生情況與預計存在較大差異的說明(如適用) |
無。 |
二、關聯人介紹和關聯關系
1.基本情況。
(1)關聯方: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雪濤
注冊資本:壹仟零陸拾肆萬肆仟美元
主營業務:生產和銷售飲用水給中山市供水總公司(即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
住址:廣東省中山市大涌鎮全祿管理區
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擁有中山中法供水有限公司33.89%的股權。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7.03.31 |
資產總額 | 16,242.53 |
凈資產 | 15,272.97 |
項 目 | 2017年1-3月 |
營業收入 | 1,950.96 |
凈利潤 | 523.06 |
(2)關聯方:中山市大豐自來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雪濤
注冊資本:壹仟壹佰玖拾陸萬叁仟陸佰美元
主營業務:生產和銷售飲用水給中山市供水總公司(即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
住址:廣東省中山市港口鎮馬大豐圍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7.03.31 |
資產總額 | 17,531.74 |
凈資產 | 16,951.98 |
項 目 | 2017年1-3月 |
營業收入 | 1,932.23 |
凈利潤 | 629.93 |
(3)關聯方: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銳駒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拾肆億零肆佰肆拾柒萬伍仟貳佰陸拾叁元貳角叁分(2017年3月31日)
主營業務:對直接持有產權和授權持有產權以及委托管理的企業進行經營管理,對外投資。
住址:中山市東區興中道18號財興大廈南座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7.03.31 |
資產總額 | 504,263 |
凈資產 | 269,229 |
項 目 | 2017年1-3月 |
營業收入 | 14 |
凈利潤 | -1,066 |
(4)關聯方:中山岐江河環境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陸奕燎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億捌仟陸佰伍拾萬元
主營業務:承接岐江河環境治理項目;岐江河環境治理項目的投資、建設及營運管理。
住址:中山市東區興中道18號財興大廈6樓附樓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7.03.31 |
資產總額 | 55,425 |
凈資產 | 30,306 |
項 目 | 2017年1-3月 |
營業收入 | - |
凈利潤 | - |
(5)關聯方:中山市民東有機廢物處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南平
注冊資本:人民幣陸仟萬元
主營業務:市政污泥、垃圾的收集與無害化處理;投資沼氣生產和銷售項目;銷售:營養土、營養液。(依法須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住址:中山市民眾鎮沙子村下圍工業園內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7.03.31 |
資產總額 | 14,836.14 |
凈資產 | 5,456.72 |
項 目 | 2017年1-3月 |
營業收入 | 696.67 |
凈利潤 | -196.52 |
(6)關聯方: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素梨
注冊資本:人民幣捌拾萬元
主營業務:關前商場從事商業貿易、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乳制品、餐飲服務、車輛停放。
住址:中山市火炬開發區沿江東一路1號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7.03.31 |
資產總額 | 822.31 |
凈資產 | 638.57 |
項 目 | 2017年1-3月 |
營業收入 | 368.47 |
凈利潤 | -0.75 |
(7)關聯方:廣東名城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鐘輝
注冊資本:人民幣柒仟萬元
主營業務:向政府城市管理部門、物業管理公司、商場、小區、企業等機構提供道路保潔、垃圾收運、垃圾處置、污泥運輸等綜合環境服務。
住址:中山市石岐區華柏新村第10幢2層201
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
項 目 | 2017.03.31 |
資產總額 | 12,174.38 |
凈資產 | 10,210.07 |
項 目 | 2017年1-3月 |
營業收入 | 2,735.84 |
凈利潤 | 144.53 |
2.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1)中法水務、大豐水務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2012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2015年2月4日,公司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聘任劉雪濤女士為公司的副總經理,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15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聘任劉雪濤女士為公司總經理,因劉雪濤任職中法水務、大豐水務兩家公司的董事長,依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三)的規定,于2012年11月16日起,中法水務與大豐水務均成為公司的關聯法人。
(2)中匯集團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中匯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擁有公司47.89%的股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一)的規定,中匯集團為公司的關聯法人。
(3)岐江河公司、民東公司、名城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岐江河公司與民東公司是中匯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名城公司為中匯集團控股子公司,依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二)的規定,岐江河公司、民東公司與名城公司為公司的關聯法人。
(4)口岸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中匯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中山市岐江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口岸公司100%股權,依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3(二)的規定,口岸公司為公司的關聯法人。
3.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財務指標及經營情況正常,公司與上述關聯方有長期的合作經驗,上述關聯方具備較好的履約能力和良好的經營誠信。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1.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1)公司及子公司與中法水務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9,910萬元,向關聯人提供勞務90.00萬元。
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與中法水務發生的采購原材料和接受勞務的交易共計9,209.61萬元。
依據對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狀況的預測,預計2017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中法水務發生的采購原材料及接受勞務性質的關聯交易為10,000.00萬元。
(2)公司及子公司與大豐水務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9,910.00萬元,向關聯人提供勞務90.00萬元。
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與大豐水務發生的采購原材料和接受勞務的交易共計8,424.95萬元。
依據對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狀況的預測,預計 2017 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大豐水務發生的采購原材料及接受勞務性質的關聯交易10,000.00萬元。
(3)公司與中匯集團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90.00萬元,承包市場90.00萬元,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150.00萬元。
2016年度公司與中匯集團發生的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及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共計402.17萬元。
依據對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狀況的預測,預計2017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中匯集團發生的向關聯人提供勞務、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及接受勞務性質的關聯交易為330.00萬元。
(4)公司與岐江河公司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向關聯人提供勞務1,100.00萬元,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20.00萬元。
2016年度公司與岐江河公司發生的提供勞務及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共計312.94萬元。
依據對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和經營狀況的預測,預計2017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岐江河公司發生的向關聯人提供勞務、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性質的關聯交易為1,120.00萬元。
(5)公司與民東公司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1,000.00萬元。
2016年度公司與民東公司發生的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共計798.32萬元。
依據對 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狀況的預測,預計 2017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民東公司發生的向關聯人采購原材料性質的關聯交易為1,000.00萬元。
(6)公司與口岸公司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向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300萬元。
2016 年度公司與口岸公司發生的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共計278.03萬元。
依據對 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狀況的預測,預計 2017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關聯人出租房屋建筑物性質的關聯交易為300萬元。
(7)公司與名城公司日常關聯交易主要包括: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等交易為120萬元。
2016 年度公司與名城公司發生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等交易76.20萬元。
依據對 2017 年公司及子公司經營狀況的預測,預計 2017年本公司及子公司與關聯人接受關聯人提供的勞務等交易為120萬元。
(詳情請見公司 2016年年度財務報告附注及審計報告)
2.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
公司對關聯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則,公司各項關聯交易的交易價格均按照國家規定的定價標準;無國家規定標準的按照行業價格標準;無可適用的行業標準的按所在地市場價格執行。以不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交易價格公平合理,有利于發揮雙方資產的規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業的發展,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3.關聯交易協議簽署情況。
公司與中法水務、大豐水務、中匯集團、岐江河公司、民東公司、口岸公司及名城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系按照日常經營需要實際發生時簽署。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公司擬進行的關聯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經營范圍內拓展業務、增加盈利機會;
2.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3.關聯交易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沒有因上述關聯交易而對關聯方形成依賴。
五、獨立董事及中介機構意見
1.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中法水務、大豐水務、中匯集團、岐江河公司、民東公司、口岸公司及名城公司2017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的有關資料進行審閱,通過分析,公司全體獨立董事上述事宜作出如下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與中法水務、大豐水務、中匯集團、岐江河公司、民東公司、口岸公司及名城公司2017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的事宜,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交易定價程序合法、公允,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未出現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此項交易的議案必須提交公司董事會經非關聯董事審議通過。
2.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中國證監會規范性文件等的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公司2017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的議案》,公司全體獨立董事認真審閱了相關的資料,并就有關情況向公司進行了詢問。根據公司提供的有關資料,現基于獨立判斷就以上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公司與中法水務、大豐水務、中匯集團、岐江河公司、民東公司、口岸公司及名城公司2017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公司的關聯董事何銳駒、陸奕燎、劉雪濤、何清均回避表決。董事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公司與中法水務、大豐水務、中匯集團、岐江河公司、民東公司、口岸公司及名城公司2017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定價程序合法、公允,不會損害公司的利益。
綜上,我們認可關于公司2017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事項。
六、備查文件
1.董事會決議;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