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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685 證券簡稱:中山公用 編號:2018-006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第1次臨時董事會會議于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文件已于2018年2月24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董事。本次出席會議的董事應到9人,實到9人,會議由董事長何銳駒先生主持。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中山公用東鳳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減資的議案》
根據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公用東鳳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鳳物業公司”)經營管理、戰略發展規劃的考慮,為解決東鳳物業公司資本金不到位的歷史問題,經股東雙方討論并一致同意,東鳳物業公司注冊資本由現在的7,200萬元減少至5,195.88萬元,且非同步減資,為東鳳物業公司的另一股東中山市東鳳鎮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單方減資。減資前后,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詳見下表: 單位:萬元
股東名稱 | 本次減資前 | 本次減資后 | ||
出資額 | 出資比例 | 出資額 | 出資比例 | |
公司 | 5,040.00 | 70% | 5,040.00 | 97% |
中山市東鳳鎮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2,160.00 | 30% | 155.88 | 3% |
合計 | 7,200.00 | 100% | 5,195.88 | 100% |
本次減資完成后東鳳物業公司仍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將持有東鳳物業公司97%股權。本次東鳳物業公司減資不會對公司的財務情況和經營情況產生重大影響。
審議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關于向農業銀行申請流動貸款的議案》
為滿足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公司決定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申請一年期流動資金信用借款6億元,計劃首次取得一年期流動資金貸款2億元,余下4億元額度根據資金的需求再向銀行申請放款,貸款利率根據放款時市場利率確定。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辦理上述借款事宜。
審議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公司<投資管理制度>的議案》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資管理及規范投資行為,降低投資風險,決定對《投資管理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修訂。本次修訂后的《投資管理制度》及條款修訂對照表內容詳細請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審議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審議通過《關于制定<投資項目跟投管理規定>的議案》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公司以及各下屬公司投資項目的跟投規則,強化公司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控制投資風險,貫徹落實“收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跟投機制,特制定《投資項目跟投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公司及下屬公司與投資業務相關的人員,項目投資相關人員應按本規定進行項目跟投。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下屬公司的所有股權類(PE)投資項目。
跟投對象:
項目跟投對象均為強制跟投對象,具體人員包括:
(1)除獨董之外的公司其他董事會成員;
(2)公司總經室成員;
(3)項目團隊成員,包括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及項目團隊其他成員。
跟投額度:
項目投資金額由公司投資主體的投資額與跟投對象的跟投額組成。項目跟投比例由項目負責人在跟投方案中提出,但是不能超出下表規定的項目跟投比例范圍,并報公司總經室審批。項目的跟投額度按照下表所述方式進行累進計算。
項目投資金額(人民幣) | 項目跟投比例范圍 |
不超過5000萬元(含)的部分 | 1%~8% |
超過5000萬元,不超過1億元(含)部分 | 0.5%~8% |
超過1億元的部分 | 0.25%~8% |
項目團隊需優先確定自身的跟投額度,其跟投額度為項目跟投總額度的40%~60%;剩下的跟投額度全部由除獨董之外的公司其他董事會成員以及公司總經室成員負責跟投。
跟投對象分配到的項目跟投額度為個人強制跟投額度,跟投對象應按強制跟投額足額跟投項目。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前提下,跟投對象可將其分配到的強制跟投額度轉授給其他跟投對象。
跟投資金來源:
跟投資金需由跟投對象自籌,必須確保跟投資金來源合法,且需為現金(含銀行存款)形式。
跟投形式:
投資部門根據投資項目的特點、規模及被投企業性質、意愿等,確定跟投主體形式。項目投資協議達成時,投資部門應與被投資企業溝通一致,由跟投對象出資,采用特定跟投主體形式實現跟投。
跟投進入與退出機制:
符合跟投條件的新進人員,僅對其進入公司后所參與的新項目進行跟投。
跟投企業成功上市,且公司投資主體所持股份解禁后,跟投對象可按照國家/上市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退出;直接跟投的,由其自行處理退出;間接跟投的,投資主體負責在股份解禁之日起的3個月內擇機統一對跟投對象的股權進行退出處理。
須清退跟投對象于項目公司的權益時,公司有優先回購權。
跟投方案的制定:
投資項目上總經室會時,項目負責人應對項目團隊跟投對象及跟投額度提出跟投方案,并書面提交總經室審議。
審議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2018年第1次臨時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