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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000685 證券簡稱:中山公用 公告編號:2018-010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開的2018年第2次臨時董事會、2018年第1次臨時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在確保不影響募投項目資金投入的情況下,公司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含)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在12個月以內(含)的銀行保本理財產品。授權公司管理層負責辦理具體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產品選擇、實際投資金額確定、協議的簽署等。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分別對此發表了同意意見,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融證券”)和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證券”)作為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聯合保薦機構,對此出具了核查意見。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一)2015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2262號),核準公司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資者合計發行了73,481,564股人民幣普通股股票,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2.02元,共募集資金88,324.84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凈額為85,675.08萬元,上述資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資金專戶。2015年10月29日,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到賬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了《驗資報告》(廣會驗字[2015] G14041290253號)。
(二)2017 年度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基本情況
2017年9月11日,2017年第13次臨時董事會會議及2017年第3次臨時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擬將“東鳳興華農貿市場升級改造項目”和“農產品交易中心二期項目”的部分募集資金和募集資金銀行利息收入理財收益扣除銀行手續費的凈額,共計28,605.97萬元用于“中山市北部組團垃圾綜合處理基地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垃圾滲濾液處理廠三期工程(擴容工程)”的建設。2017年9月27日,2017年第2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議案。
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截止2018年2月28日,公司對募集項目累計投入37,078.84萬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資金項目累計31,478.84萬元,補充流動資金使用額為5,600萬元;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35,000萬元,累計募集資金存款利息收入凈額3,574萬元,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為人民幣17,170.24萬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一)投資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投項目資金投入的情況下,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提高公司閑置募集資金的現金管理收益。
(二)投資額度
最高額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含),在該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三)理財產品品種及期限
為控制風險,投資品種為發行主體是商業銀行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期限在12個月以內(含)的銀行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保本保收益型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等),不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風險投資品種,所投資的產品不存在質押等情況。
(四)投資期限
本次投資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五)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要求
公司在對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合理安排并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展情況,及時進行理財產品購買或贖回,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資金的需求,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一)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且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實施。
(二)通過進行適度的低風險短期理財,公司能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能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不會損害公司股東利益。
五、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分析
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介入,但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針對投資風險,公司擬采取措施如下:
1.上述額度內資金只能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期限在12個月以內的銀行保本理財產品。
2.公司財務部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如出現產品發行主體財務狀況惡化、所投資的產品面臨虧損等重大不利因素時,公司將及時披露,提示風險,并披露為確保資金安全所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六、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出具的意見
(一)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對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決策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股票上市規則》、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運營和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流動性好、低風險的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能夠在有利于控制資金風險前提下有效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現金管理收益,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所述,我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含)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
(二)監事會發表的審核意見
2018年3月9日,公司2018年第1次臨時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監事會認為:
公司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和公司正常經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購買銀行保本理財產品。
(三)保薦機構出具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聯合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擬使用不超過5億元(含)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已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聯合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事項。
七、備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第2次臨時董事會決議;
(二)公司2018年第1次臨時監事會決議;
(三)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獨立意見;
(四)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核查意見》。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